近年来,市水文中心积极响应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的号召,发挥基层水文机构人员力量和业务优势,健全完善巡查、线索移送等制度,截至目前,共完成10处国家基本水文站、29处专用水文站、15处水位站的水文监测设施和环境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同时持续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履行水行政执法职能的其他行政执法机构及时查处水文领域违法行为提供线索和技术支撑,充分保障水文监测工作正常开展,水文监测环境设施保护落地见效。
协同乡镇政府
恢复被毁设备
今年3月,位于新泰市东都镇余粮村的张庄水位站雷达水位计基础和设备在河道整治施工过程中遭到破坏,该站设于2012年,为汛期防汛重点水位站,水位计的毁坏对柴汶河防汛测报造成较大影响。事件发生后,市水文中心向新泰市政府发出《关于依法保护张庄水位站水文设施的函》,汇报张庄水位站水文设施被破坏情况,希望依法从快维护水文合法权益,尽快恢复水文监测设施。新泰市分管副市长立即做出批示,要求东都镇政府核查情况,抓紧修复。东都镇政府联合水利、水文等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详细了解设施设备被毁情况,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制定恢复方案并立即实施,雷达水位计基础和设备于4月底前投入使用。以本案例为契机,市水文中心所属新泰水文中心与东都镇政府进一步加强交流,东都镇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文工作的意见》,加大对水文设施设备依法保护力度,中心联合东都镇政府定期开展水文专项巡查和管护活动,做好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设备的保护工作。
协同执法部门
追回被盗设备
近年来,时有水文监测设施设备被人为破坏和被盗情况发生,市水文中心采取各类有效举措,有力维护水文合法权益,充分保障水文监测工作正常开展。2022年12月,新泰水文中心所辖东周水库水文站观测场内20厘米口径蒸发皿、雨量器、自动蒸发设备被盗,该站设立于1977年,是国家基本水文站,为国家重要防汛报汛站。被盗事件发生后,新泰水文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向所在地派出所报警,并向民警阐明水文监测设施设备法律保护依据。所在地派出所高度重视,与新泰水文中心人员协同开展调查,仅用2个小时便追回被盗设备,有效保障了水文监测设施设备的安全。
打造“泰安水文法治建设样板”
依法保护显成效
近年来,市水文中心强化法律法规立法建设,提供水文违法线索,多方协同开展水文监测环境及设施保护工作,积极打造泰安水文法治建设样板,依法保护显成效。
加强立法建设。2018年2月,市政府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水文管理办法的通知》,4个县级水文中心所在地也相继出台县级水文管理办法。12处镇(街道)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文工作的意见》,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设备保护法律体系逐步完善。加强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4个县级水文中心所在地政府均出台《关于划定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的公告》,全面完成泰安市境内10个国家基本水文站、29处专用水文站、15处水位站的水文监测设施和环境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建立“三方联动”工作机制。省水文中心、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水文水资源局、市水文中心于2022年建立“三方联动”工作机制,协调做好戴村坝水文站上下游20公里范围内因涉河项目建设影响而开展的水文监测分析评价工作;同时与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水文水资源局开展联合巡查执法工作,加大对影响水文监测行为的执法力度。
□通讯员 方政 孙娟
■市水文中心工作人员在大汶河开展防汛水文测报。通讯员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