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使用个人、民营企业或村集体自筹资金建设的社会类工程建设项目,不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内的项目,可以进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织招标吗?如果可以,需要提供什么手续或资料?
答:可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交易环境,增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能进则进、能进尽进”原则,借鉴南方先进经验,推出了社会类项目进场创新举措。自愿进场的社会类项目,可按照全流程电子化要求、项目属性及类型,参照政府采购、工程招标、产权竞价项目的工作流程进行。相比“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程序相对宽松,可不提前发布项目招标计划;手续要求简单,仅须提供进场交易登记表和承诺书。该举措可使业主单位体验到便捷、规范、高效、优质的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服务,减少因场外交易产生的标书编制、印刷等费用,减少人力、社会资源浪费,降低交易主体成本,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避免业主单位内部出现的职权寻租、损害企业或集体利益等问题,优势明显。
2.问:远程异地评标适用于什么项目?开展远程异地评标的意义是什么?
答:我市目前已实现跨市、跨省域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进场交易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及社会类项目均可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组织评标,抽取的异地评标专家可借助视频会议系统、远程电子评标系统,完成在线交流、独立评审、电子签署等评标环节。远程异地评标打破了空间、地域限制,实现了优质专家资源异地共享,避免经常使用当地评标专家出现的“熟面孔”“人情标”等问题,提高了评标工作质量,保证了评标活动公平公正。截至目前,我市与132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署合作协议,完成远程异地评标项目154场,跨区域合作和远程异地评标实现“双过百”,为构建信息深度共享、市场充分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交易环境提供了泰安样板。
3.问:泰安最新推出的“不见面异室分散评标”适用于什么项目?
答:“不见面异室分散评标”是我市2023年推出的创新举措,适用于进场交易,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大纲)实行打分制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项目,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列明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主场的远程异地评标工程建设项目。该举措进一步夯实了招标人主体责任,减少了评标活动人为因素干扰,保证了评标更加公平、公正。
通讯员 李岩 焦月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