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泰安市苹果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不足总数的二分之一,岳峰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之规定,于2022年6月30日张贴了通知,自通知之日起,第二届泰安市苹果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停止一切工作,至重新选举的业主委员会产生之前由岳峰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第二届泰安市苹果园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因第二届泰安市苹果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拒不移交业主委员会印章,且擅自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为维护苹果园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防止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现声明泰安市苹果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印章作废,待重新选举的业主委员会产生之后,依法备案登记刻制新的业主委员会印章。自2022年6月30日起,因使用该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由使用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泰安市岱岳区粥店街道岳峰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