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6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董文一)《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更好地做好社区矫正规范管理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对象遵守监督管理规定、配合服从监管的积极性,近日,泰山区司法局泰前司法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利用集中学习的机会,组织开展了学习《实施细则》活动。
工作人员宣读了《实施细则》条款,并对涉及社区矫正对象报到、请假及处罚等内容的条款进行了细致、透彻的解读,还对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按时报到、配合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及时利用在矫通App进行打卡等详细规定进行了重点强调。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存在的问题,工作人员开展了警示教育,并逐一解答了社区矫正对象提出的相关问题。
此次集中教育活动通报了个别社区矫正对象因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被给予书面警告处分的情况,告诫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在缓刑考验期好好表现的机会,积极参加社区矫正机构组织的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自身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避免重新犯罪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