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李松 通讯员 王鲲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三定”规定是党内法规,对明确部门职能定位、规范部门权力运行、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具有重要意义。今年以来,我市聚焦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学‘三定’、明职责、勇担当”活动,教育引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进一步知责、明责、履责、尽责,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恪尽职守、担当作为、服务发展。
●系统谋划、一体推进,拧紧压实责任链条
我市将活动开展确定为“书记工程”,纳入市委常委会年度重点任务,配套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编委统筹协调、编办组织落实”工作机制,采取目标化管理、项目化运作、团队化攻坚的方式进行,推动各级各部门单位做实做精“规定动作”,不断强化履职尽责意识。各县市区、功能区参照市里做法同步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确保活动开展蹄疾步稳、有序有力。
活动坚持上下联动、同题共答,自7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集中学习、对照自查、跟踪问效和整改提升4个步骤进行,形成“布置作业—上交作业—批改作业”的完整闭环。
据了解,本次活动涵盖市本级81个部门(单位)和县市区、功能区525个部门(单位),参与人数达4.5万。为实现“抓住关键人、带动一大片”的目的,我市先后组织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县级干部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共计1570人开展了集中测试,推动机关中层以下干部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共计9400余人开展了自行测试。各县市区、功能区也参照市级做法,组织了测试。测试全面检验了党员干部对机构编制领域法规政策和所在部门“三定”规定等内容的学习掌握情况。
●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推动干部明职尽责
推动“学‘三定’、明职责、勇担当”活动深入开展,既要系统设计,又要突出重点,“学什么”“怎么学”是活动开展的首要课题。为此,我市坚持以学习开局、用学习开路,突出三项重点,明确责任主体,配套制作《学习资料汇编》,力求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三定”,即采取多种方式对本部门(单位)“三定”规定或机构职能编制规定进行系统学习,明确“必须做什么”。学《条例》,即全面掌握《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机构编制领域法规制度,弄清“不能做什么”。学清单,即引导市县政府部门对“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中认领的权责事项逐项学习分析,掌握“具体做什么”。
在全面学习的基础上,我市坚持将问题查摆和整改提升作为活动开展的核心关键,推动各级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把自身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检视职能运行上的短板弱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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