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城市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89010.539363万元。根据公司股东决定,泰安市城市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司存续分立方式,分立为“泰安市城市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和“泰安市东岳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原“泰安市城市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由分立后的“泰安市城市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和“泰安市东岳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继续承担。本公司债权人可自公告发布起45日内,要求公司对债务继承方案进行修改或者要求提供相应担保。本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分立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
泰安市城市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