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30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冀超 通讯员 王莹 王士民)近日,一名外卖员在配送物品的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外卖配送站点公司不服仲裁裁定,诉请肥城市人民法院确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面对这一案件,肥城市人民法院法官坚持以法说理、以情化人,妥善化解了纠纷,用最短的时间、最低的诉讼成本维护了外卖员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李某是某外卖配送平台肥城站点公司的骑手,从事全职送餐工作,不幸在送餐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公司认为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拒绝配合进行工伤申报。李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不服,向肥城市人民法院提起了确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诉讼。
经审查,肥城市人民法院认为双方虽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综合考虑劳动者工作内容是否在用人单位主营业务范围内、是否接受用人单位日常管理、是否接受劳动报酬等因素,为规范行业用工、保障骑手合法权益,理应判决李某与站点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然而,在作出判决之前,李某主动联系了法官,坦言其在这起确认之诉后,还要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其间,公司还可能会提起行政诉讼,维权之路太过漫长,希望法官能根据其在交通事故中的伤情进行调解,让公司直接给予其工伤赔偿。
为帮助李某尽快解决问题,承办法官与公司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沟通,以各地判例为例释法说理,劝告公司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规范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希望法院能根据李某的伤情,客观计算一下李某应获得的工伤赔偿数额,并表示只要赔偿数额客观合理便同意赔偿。
随后,承办法官主动联系了社保部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对李某的损失进行了估算,李某和公司在此基础上经过深入协商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撤回起诉,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群众到法院打官司是为了解决问题,绝不是来‘走程序’的。本案依法裁判可以快速结案,却无法实质性解决纠纷。我们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尽可能通过诉讼程序一次性解决问题,让群众解决纠纷不再难。”肥城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