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9日讯(通讯员 李国芳)近年来,肥城市司法局深刻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抓牢执法监督利器,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给执法部门“加码”,为企业群众“减负”,用法治“硬措施”助力优化营商“软环境”。
监督力度做“加法”,使行政执法“有硬度”。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督体系,发布《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的公告》《关于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广泛发动社会公众、企业组织等申报联系点、监督员。目前,确定建立10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40个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开展入企走访调研活动2次,收集调查问卷50余份。强化监督实效。将2023年作为“案卷质量提升年”,建立案卷评查常态化机制和伴随式执法监督机制,2023年以来已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2次,评查案卷48卷,反馈各类问题368个,发出通报3份。加强规范力度。规范裁量基准适用,开展裁量权基准制定清理工作,建立清单备案制度和动态调整制度,避免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现象;根据执法监督计划开展处罚法贯彻落实、功能区执法等专项监督工作,分领域、分重点、分阶段强化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优化服务做“乘法”,使行政执法“有温度”。持续推进柔性执法。指导各行政机关推进教导式、说理式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如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微信公众号开设“以案释法”专题,行政审批服务局制定办法,加强业务合规性审查;持续推进不罚、轻罚工作,2023年以来办理不罚案件163件,轻罚案件15件,受益主体178个,受益金额195万余元。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开展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试点工作,建立企业宁静日制度,编制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落实重大涉企执法决定备案制度,2023年以来备案重大涉企执法决定4件,涉案金额327万余元。持续推进减证便民。编制《肥城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有事项209项;印发《肥城市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行政协助核查办法(试行)》,提升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操作可行性、核查协同性、流转顺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