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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拒不退还货款 法院创新方式解难题

 

本报10月17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张汶宁 通讯员 朱奕欣 王瑞亮 李邦国)今年9月,某公司将执行保证金350余万元汇入公证处账户,岱岳区人民法院7起刑民交叉执行案件得以化解,涉案公司企业信用也得以修复。

2021年,粘某及某公司与李某等7人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粘某及某公司却迟迟不按照合同规定发货,也一直没有退还李某等7人货款。于是,李某等7人将粘某及某公司诉讼至岱岳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判决粘某及某上市公司返还李某等7人货款。法院判决后,某公司以粘某涉嫌诈骗为由,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以粘某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

判决生效后,迟迟没有收到货款的李某等7人向岱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刑民交叉案件需要等待刑事案件处理结果。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的急切与被执行人的企业信用,法院速执团队执行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协商,释法明理,努力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由于双方当事人信任度不高,执行法官创造性地采取“公证+执行”工作模式,由公证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三方签订协议。协议签订后,某公司将执行保证金350余万元汇入公证处进行提存,公证处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将保证金发放至李某等7人手中。

岱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速执团队在全市范围内首创“执行+公证”执行模式,建立执行保证金提存制度,既为化解刑民交叉和解难探索了路径,也刚柔并济平衡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与被执行人的企业信用,做到了执行有力度、司法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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