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9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冀超 通讯员 李心爽 翟相轩)“谢谢法官,有了‘信用修复’这个政策,我的公司得救了!”近日,在提及“信用修复”政策时,某企业负责人对新泰市人民法院的善意执行连连称赞。
据介绍,原告某投资公司与被告某科技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被告支付租金、水电费、违约金等款项共计百万元。判决生效后,某投资公司向新泰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某科技公司因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在工人工资发放上遇到困难,资金链濒临断裂,面临破产风险。
接收案件后,新泰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与某科技公司取得联系,详细了解企业情况,发现此公司是本地先进的精尖企业,对于产业转型升级和拉动就业具有重要作用,如果任其破产可能会导致大量工人失业,不利于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同时,被执行人也表示愿意积极履行义务,希望法院进行执行和解,解除账户冻结,破解公司资金难题。为确认被执行企业是否适用相关减免政策,经过多方协调、详细研判,承办法官组织新泰市工信局、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进行四方座谈协商,积极推进案件和解,提出“信用考核机制”,审核通过后,对该企业进行了“松绑”。该民营企业员工工资得以顺利发放,资金顺利盘活投入再生产,执行案款得以分期缴纳,案件顺利执结完毕。
“信用修复”是在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中,对符合法定条件并经审核通过的被执行企业“松绑”的制度。该案的顺利执结是新泰市人民法院将企业信用修复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切入点,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的生动实践。近年来,新泰市人民法院持续开展企业信用修复专项执行行动,依法及时为百余家企业修复信用,尽最大努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据介绍,新泰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完善执行方式,充分发挥信用激励机制作用,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