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8日讯(通讯员 贾彦)近日,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建立民政服务设施项目储备库的通知,面向各县(市、区)、功能区征集入库储备项目,进一步推进各类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储备的民政服务设施包括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儿童福利服务设施、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站(原社工站)、各类殡葬服务设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设施、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婚姻登记服务设施等,分在建项目、计划建设项目、意向建设项目3类申报。
入库条件为正在实施期或计划在5年内新建、改扩建和维修改造的项目,项目建设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公益金和社会资金,建设资金来源有保证,有一定资金规模。项目储备库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实施一批,更新一批”的原则循环,实行滚动管理,每年分两次对项目库进行动态调整,中央预算内投资及中央、省级和市级福彩公益金资助的设施建设类项目在项目储备库中遴选。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对照《“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的发展目标,摸清本地区服务设施和发展机制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全面梳理本地区项目建设需要,按照轻重缓急和项目前期工作成熟度拉开批次进行储备。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及时完善储备项目的可研、初设、用地、规划等前期手续,推动储备项目及时实施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