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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二孩”“三孩”家庭购房有补贴,专科以上首套房享优惠
我市推出系列房市优惠政策

 

本报9月24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秦浩)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满足人民群众购房需求,我市推出系列房市优惠政策,对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下限进行调整,对“二孩”“三孩”家庭、专科以上学历人员、新购房者等,给予金额不等的优惠政策。

据了解,我市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下限均按全国下限水平执行。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于个人住房贷款首套住房认定,具体可咨询贷款银行。

“二孩”“三孩”家庭购房有补贴。自2023年8月27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同一对夫妇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在泰安市主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房屋所在区、管委会给予“二孩”家庭8万元购房补贴、“三孩”家庭10万元购房补贴,开发企业也将采取送装修、送家电等方式给予购房优惠。已享受过“二孩”购房补贴的家庭,再生育“三孩”且另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再享受一次“三孩”购房补贴。

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购房有优惠。2023年9月20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对于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非全日制学历),在泰安市主城区范围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由房屋所在区、管委会给予5万元购房消费券,鼓励开发企业按同等标准给予购房优惠。

除此之外,新购房者也有补贴。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房屋所在区、管委会按购房款0.7%给予奖励。对于跨区购买首套房的,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在泰安市主城区范围内(跨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由房屋所在区、管委会给予5万元购房消费券,鼓励开发企业按同等标准给予购房优惠。

记者了解到,申请人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可以叠加享受上述优惠措施。具体政策可以咨询房屋所在区、管委会住建、房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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