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会现场。
通讯员供图
本报9月14日讯(通讯员 张静)近期,省水利厅印发《关于扎实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我市结合省、市级水网布局,按照“优先利用地表水、科学配置外调水、适当取用地下水”的原则,编制完成《泰安市农村供水保障规划(2023—2025)》,以“三十六厂”为全市农村供水主节点,以“十一网”为输配水主脉络,实施标准化、智慧化工程建设,构建城乡融合、保障有力的现代化农村供水体系,为泰安市强市战略实施提供供水安全保障。
为确保县级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尽快落地、落实,我市按照“一县一图、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组织县(市、区)、功能区将市级规划细化分解,编制完成县级实施方案。近日,市水利局组织召开县级农村供水保障实施方案审查会,集中对全市9个县(市、区)、功能区的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修改完善后的实施方案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各县(市、区)、功能区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