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5日讯(通讯员 周文广)14日上午,东平县瑞星集团将一面印有“打假维权尽职尽责 服务企业无微不至”的锦旗送至东平县市场监管局,并表示衷心感谢。
6月份,济南市平阴县一名群众向东平县市场监管局电话求助,称其购买的东平县瑞星公司生产的尿素化肥严重不合格。经了解,该群众在平阴县锦水街道某村承包了1000多亩土地,通过东平县某经销商购进了36吨瑞星公司生产的“东平湖”尿素化肥,因使用效果不佳怀疑购买了假化肥。
由于涉及东平县著名农资企业瑞星集团,接到疑似假化肥投诉后,东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赶赴锦水街道某村实地调查,同时与平阴县市场监管局积极联系寻求协助。两县市场监管部门在求助群众家中发现了大量已使用的“东平湖”尿素化肥包装袋,经过细致对比发现该包装与瑞星集团“东平湖”尿素化肥包装存在部分差异,后联系瑞星集团工作人员对产品进行鉴定,经过鉴定确系假冒“东平湖”尿素化肥。至此确定这是一起坑农害农、同时侵犯瑞星集团“东平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制假售假案件。为维护农民及企业的合法权益,执法人员3次前往平阴县,通过细致调查和外围摸排最终掌握了制假售假系列证据与相关责任人信息,并将这起涉嫌犯罪案件成功移送公安机关。
在东平县市场监管局严格执法高压态势下,该售假经销商已先行赔付平阴县受骗群众10万元。
“东平湖”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东平湖”牌尿素化肥作为山东名牌产品,不仅是瑞星集团的宝贵财富,更是东平县的一张名片,此案的查办,彰显了东平县市场监管局服务企业发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