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7日讯(通讯员 陈秀敏)近日,东平县出台《东平县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从完善制度层面加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扩展了审计范围。东平县根据新修订的审计督查办法对开展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明确了审计内容。东平县重点审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政策情况,项目决策情况,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建设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等内容。
规定了监督权限。东平县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应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审计监督工作,不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活动。
加强了责任追究。在公共投资项目审计过程中,东平县对被审计单位、审计部门、审计人员及聘请的中介机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