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7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董梁 通讯员 张钤 焦健)近日,全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动员部署会召开。
此次会议的召开,旨在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部署开展全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水利部门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依法打击涉水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编制出台《泰安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累积签发9个市总河长令,高位推动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在全省创新出台河湖长巡查分级通报制度,县、乡、村级河湖长综合巡河率保持在130%以上,实现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转变。
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是加快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为提高全市水行政执法效能,市水利局先后组织开展了城区自备井专项整治、河湖执法检查、清河行动、河道采砂、防汛保安等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市水利局与市人民检察院建立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河湖长制+检察”工作机制,联合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专项整治行动;与市公安局形成河湖安全保护协作配合意见,联合开展全市河砂、泰山山泉水保护执法活动,取得良好效果;连续两年与市司法局联合开展黄河流域水行政执法活动。我市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生态审判作用,严惩破坏河湖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新泰市成立“河湖巡回法庭”,全力推动涉河湖违法犯罪案件依法查处。
河湖安全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要坚持协同推进,专项行动由5部门统一组织、统一部署。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功能区水利主管单位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河湖安全领域行政监管、行政执法、公益诉讼、执法监督、刑事司法工作合力。同时,建立健全联络员、联席会议等制度,分阶段做好线索案件移送、案件查处、挂牌督办、执法监督、信息报送等工作。
现场与会代表表示,做好新时代河湖安全保护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只争朝夕的使命感,全面完成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重点任务,推动形成执法力量联合、资源整合、效能融合的河湖安全保护新格局,为全面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利支撑、更加可靠的水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