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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成功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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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3年7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泰市人民法院前端发力,“商”定纠纷
8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成功调解

 

本报7月17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冀超 通讯员 乔莉)本地企业履行交货义务,外地付款企业却玩起了失踪……新泰市人民法院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在一次性受理8件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定位前端调解,益企共赢,有力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为此类买卖案件的审理贡献司法智慧。

货款虽少 案情不小

泰安某橡塑公司、泰安某商贸公司、泰安某机械有限公司分别作为原告,起诉位于山西省吕梁市、大同市、怀仁市、长治市,甘肃省兰州市、内蒙古乌海市的8家煤矿企业。8起案件均为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货款金额从4.6万元到26万元不等,8家企业均未及时支付货款,因煤矿管理问题,法院电话联系、两次专递邮寄诉讼材料均未果,案件陷入僵局。

规划路线 专案送达

因涉及企业较多,新泰市人民法院经慎重考虑后决定由员额法官和送达人员组成专案送达小组,对8起案件联合送达,根据8家被告企业所处位置,合理规划送达时间和送达路线。经过多日实地找寻,工作人员成功对8家被告企业直接送达。

倾心调解 案结事了

因被告均在外地,径直开庭未必取得良好效果,为减轻企业诉累,员额法官在向被告企业送达时从法理、人情、企业经营发展等方面释法说理,被拒后仍不放弃。通过多种渠道,直接联系到企业负责人、当地党政机关负责人,畅通调解渠道,营造对话平台。最终,有5家被告同意与原告电话接洽,双方达成和解,有3家企业通过法院调解达成和解,8家企业均偿还货款,3位原告在收到货款后撤回起诉,案件顺利结案。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与“公正与效率”相辅相成,在本案中新泰市人民法院以实质性化解纠纷为目标,注重能动司法,调解前移,提高办案效率,能直接送达不公告,能调解不开庭、能直接履行不执行,将办案效果最大化,切实维护涉诉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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