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0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冀超 通讯员 郝鹏 王海广)近日,肥城法院在办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后发出的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原告与被告婚后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请求离婚,虽然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就财产问题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并互相指责隐瞒、转移财产,僵持不下。为尽快明晰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范围,承办法官郝鹏当即向双方送达《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要求双方在举证期内如实申报自己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并告知逾期不提交的法律后果。开庭时,双方当事人均如实向法庭汇报了各自名下的财产,并达成了调解协议,本案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