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7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王玉)26日至27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辛海明,副主任王淑玲、戴冰、蒋永斌、李华民,秘书长葛宝文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姜宁列席会议。辛海明、王淑玲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泰安市新型工业化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说明,主任会议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在立法中全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市政府关于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市法院关于全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山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审判人员职务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免去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
经过分组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泰安市新型工业化促进条例》《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的决定》《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立法中全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决定》,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检查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山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并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和监督书。
会议对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期间还召开了列席人大代表座谈会,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视察了全市新型工业化工作情况,并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市新型工业化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委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监察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