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6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刘明荟 通讯员 程聪)近期,泰山区委编办将机关职能运行监管作为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的核心驱动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推进监管,强调运用清单制度和法定程序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有效发挥制度保障、部门协作、创新管理优势作用,为推动政府部门履职尽责提供有力支撑。
健全监管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泰山区委编办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厘清审批、监管、执法三者职责边界,结合泰山区实际,探索创新审批、监管、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从应批已批事项、应批未批事项、禁止类事项和其他事项4个方面对3部门职责边界进行界定;同时,加强部门间协调会商、强化部门间协作;健全完善动态调整、投诉举报、案源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争议协调处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争议问题,实现3项权力协作配合、高效运转。
协助厘清工单事项职责边界。泰山区委编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和部门职责清单,厘清工单事项职责边界,规避职责不清、职能交叉等问题。一方面,拓宽反映收集渠道,泰山区委编办与泰山先锋慧治服务中心建立联动机制,对民生诉求工单中涉及部门履职、体制机制等问题,加强沟通对接,定期联合研判,界定职责范围,及时解决民生诉求热点;另一方面,加大部门联合联动,通过召开联席会、邀请相关部门集中商议等方式,确保各类民生问题得到妥善处理。目前,泰山区委编办协助解决了婴幼儿早教、职业教育培训等多领域问题。
创新机关职能运行监管方式。泰山区委编办积极借鉴先进地区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经验做法,做好结合转化,构建全方位、多层次运行的监管格局。泰山区委编办依托泰山区委、区政府重点任务、权责清单等内容,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重点抓好部门法定职责运行成效界定工作;做好履职评估、跟踪问效与职能运行监管结合,综合运用部门自查、实地评估、综合评定、情况反馈、督促整改等方式,及时掌握部门职能配置、职能运行情况,着重查找解决部门在协调配合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质效双提升,立足服务部门、服务发展理念,改进评估方式方法,精简社会评议、实地座谈环节内容,同步开展评议座谈,减轻部门工作量,提升评估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