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6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王玉 孙振华)在前不久召开的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新任命的泰安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苗笋在领取任命书的同时,也一并接到了监督书。“监督书中将履职监督八条重点内容以‘一单清’的形式展示,让我对接受人大监督的内容一目了然,进一步增强了开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苗笋说,“一手领取任命书、一手接过监督单,从而实现权责同步、监督先行。”
被任命人员首次领取任命书的同时领取监督书、首次创新开展常态化专题询问、首次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首次开展“立法回头看”、首次制定经济方面的法规……短短两天时间,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成果丰硕、亮点频出。
这一个个创新举措是市人大常委会奋力谱写人大创新发展的生动注脚。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为强化任命人员的法治意识,市人大常委会修订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组织细则,进一步规范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修改任命人员述职述法评议办法,进一步强化任后监督。在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会议表决通过了《泰安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述法评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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