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2日讯(通讯员 孔飞)为进一步贯彻省局转发总局《关于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通知要求做好〈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组织合同示范文本推广,16日,肥城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肥城市合法登记的医疗美容机构开展了合同行为监督检查,就企业经营情况、企业合同行为与机构负责人员开展了座谈,收集了机构前期与就诊者签订的合同文本,对《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内容进行了宣讲。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的发布,实现了医疗美容服务书面合同从无到有的突破,让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签订有据可依、有据可查。示范文本从行业特性和现有经营模式出发,以督促美容医疗机构规范经营、减少消费纠纷为切入点,对合同双方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
据介绍,肥城市市场监管局将不断加强对医疗美容机构合同行为的监管,进一步组织好《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切实利用合同手段加强医疗美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