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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第37次社会科学 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本报5月17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王丙寅)今天,记者从市社科联了解到,泰安市第37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

此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参评成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泰安区域内的个人或者集体,在我国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公开正式报刊发表的社科类文章和正式出版社出版的社科类著作。虽未正式发表或出版,但得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或者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机关采用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文稿(认定时间为签批或采用时间);在市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社科联,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和软科学规划部门,中央、国务院各部门等结项或者通过鉴定的社科类课题(认定时间为鉴定结项时间),且核心内容正式发表或出版的,均可申报参评。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未参加过评奖的成果,限于发表在北大核心期刊、南大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核心级及以上)的社科类文章和正式出版社出版的社科类著作,也可申报参评。

参评成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符合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有良好的学风文风,注重创新,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实际应用价值。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第一作者的除外),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不得重复申报。凡已参加过市级社科优秀成果评选的成果,或者作为其支撑材料的成果,或者已获得市级以上社会科学奖励的成果,不得再次参评。对重复申报参评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者5年参评资格;对已获奖的,取消奖项并追回奖励。

本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审核、书面材料报送核查等形式进行。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者需要通过市社科联网站上的“泰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上申报时间为5月22日至6月13日,联系电话为6991271、699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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