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6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王玉)25日至26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辛海明、王淑玲、戴冰、蒋永斌、李华民,秘书长葛宝文参加会议。副市长刘峰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晋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锡友、市政协副主席苏雪峰列席会议。辛海明、蒋永斌、李华民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的说明、关于全市现代水网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行政应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泰安市献血条例》立法实施“回头看”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任命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的议案、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免去审判人员职务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免去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听取了拟任职人员发言;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泰安市新型工业化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
经过分组审议,会议表决通过《泰安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述法评议办法(草案)》,并进行了述职述法评议。会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决议(草案);原则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现代水网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全市行政应诉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检查全市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立法实施“回头看”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对办理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期间召开了联组会议,就全市政府行政应诉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召开了列席人大代表座谈会。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部门、市监察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及有关部门、驻泰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