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2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徐文莉)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3年第1号地方标准公告,由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起草撰写的《公建养老机构委托运营资产管理规范》《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绩效评价规范》两项市级地方标准发布实施。
两项标准自立项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在认真分析全市养老机构运营实际的基础上,经过广泛深入调研,多次召开座谈会进行修改完善,最终通过专家评审完成制定,保证了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和适用性,填补了我市没有对应地方标准的空白。
《公建养老机构委托运营资产管理规范》是落实《山东省公办养老机构委托运营管理办法》的具体体现,明确了运营方资产管理机构、固定资产管理要求、无形资产管理要求、运营方投入资产管理要求、调配及社会捐赠资产管理要求、其他设施管理要求、监督管理等重要内容。
《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绩效评价规范》规定了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绩效评价的评价原则、评价内容与指标、评价机构、评价方式、评价结果和评价管理等重要内容,为全市养老机构高效规范运营提供了支持和依据,有利于提高全市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水平,实现了以标准科学引领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两项标准的贯彻落实将进一步完善全市养老服务制度,提高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