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0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毛洁 通讯员 冯永川)近日,记者从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支队有2名支队级副职、2名技术八级干部分别挂职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任副局长(主任),挂职期为2年。除上述干部外,还有部分干部挂职县(市、区)政府副职。
据了解,消防干部走出去挂职是市消防救援支队主动融入建设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推动消防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市消防救援支队多次向市委、市政府作专题汇报,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泰安市消防救援干部到地方党政机关挂职工作实施办法》《泰安市消防救援队伍到地方党政机关挂职干部管理规定(试行)》,规范挂职干部选派条件、选派程序、岗位职责、管理考核等内容,填补了消防干部跨部门、跨岗位挂职的制度空白。
市消防救援支队紧盯火灾风险高、涵盖领域广、职责任务重的行业部门,聚焦教育机构消防安全难以托底、居民住宅火灾屡有发生、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基础薄弱、医疗卫生领域弱势群体密集等突出风险,在防火、灭火业务条线高标准选拔精干力量,按照个人申请报名、组织审查考察、党委提报推荐、接收单位研究、市委审定备案的程序,精确选定挂职人选,精准确定挂职单位,一对一制定“订单式”挂职计划,明确挂职干部在挂职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调研培训、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主管责任定岗落实等6项、32条具体职责,全力推动行业领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使以消为主、兼顾双边的运行机制日趋顺畅。
挂职干部由市消防救援支队和接收单位共同管理,实行“接收单位、消防支队、挂职干部”三级管理模式,通过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挂职期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日常考核30%、年度考核30%、期满考核40%的占比,对挂职干部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评定,对挂职期间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激发挂职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据了解,此次挂职工作立足消防工作视角,紧盯发展大局需求,既是对消防救援人员全局视野、创新思维、发展思路、业务能力的综合锻炼,也是消防部门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具体实践。
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消防救援支队将充分发挥挂职干部的桥梁纽带作用,凝聚一切有利于发展的力量,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促进消防治理更全面、更系统,风险防范更主动、更精准,责任体系更健全、更完善,努力推动全社会消防事业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