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0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冀超 通讯员 韩冰)近日,岱岳区人民法院与岱岳区民营企业信用纠纷调解协会共同开创了“商会调解+信用建设+诉源治理”新模式,成功化解了某劳务输出服务中心诉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2017年,某劳务中心承接了某园林公司的建筑项目,并完成施工,但双方未及时结清工程款。2021年初,劳务中心起诉园林公司支付欠付工程款300余万元,一审法院保留了劳务中心对部分工程款待证据完备后再诉的权利,2022年,劳务中心再次就剩余部分工程款诉至岱岳区人民法院。
岱岳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并初步了解案情后,认为双方矛盾持续时间已久,互相早已失去信任,让双方达成和解、付诸履行,消除分歧、化解纠纷才是本案最妥善的处理方式,于是,该院第一时间会同信用纠纷调解协会全面分析案情、制定调解方案,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联合调解工作。接受调解委托后,信用纠纷调解协会向双方送达了《信用惩戒告知书》《信用承诺书》《信用调解明白纸》等文书资料,让双方签字确认。承办法官从企业合规经营、诚信经营、劳动者权益保护等角度对双方进行释法析理,使双方对相关法律规定的理解达成一致。调解员给出调解建议,并明确告知双方,对于调解结果,既可以通过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也可以通过提报信用中心对失信方进行信用公示、惩戒督促履行。经各方耐心沟通,园林公司于2023年3月将调解确认的工程款一次性支付给劳务中心,双方握手言和,达成新的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确认,劳务中心撤回起诉并表示今后将与园林公司继续保持友好合作。
岱岳区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商会调解+信用建设+诉源治理”模式使争议双方对调解的公正性、执行力更加确信,真正实现了矛盾解纷调处协同有力、行动及时、化解到位,达到了当事人不结怨、法院不积案的双赢效果,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