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0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毛洁 通讯员 成娜 张东昕)近年来,岱岳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全省经济犯罪检察基层联系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服务新型工业化强区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协作机制,积极落实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慎重办理了多起涉企犯罪案件,能动履职,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岱岳区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办理涉企刑事案件过程中,岱岳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形成了可推广的“提前介入侦查—向上级院报备—调查评估—公开听证、宣告—制发检察建议或检察意见”的“五步走”涉民营企业一体化办案机制,将警示教育贯穿于办案始终,通过提前介入侦查,严格羁押性强制措施的适用,防止了因企业负责人被羁押而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同时,对罪轻证据及时调取,实现证据收集的全面性;向上级检察机关报备,经上级机关指导、把关,进一步提高办理涉企案件的规范性;通过调查评估了解企业真实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为公开听证提供第一手真实材料;通过公开听证、检察宣告,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慎重作出处理决定;通过检察建议、检察意见,在案件办理完毕后,继续掌握企业的整改情况、后续经营情况及主管部门对检察决定的落实情况,形成对企业的监管合力,助力企业走上法治化发展道路。
据介绍,岱岳区人民检察院运用该机制办理的山东某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服务企业发展和落实“四个最严”典型案例,办案机制被省、市人民检察院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