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清明是一个大节日,唐宋时期与年节、冬至并称为三大节,要放小长假。唐玄宗开元年间,“寒食、清明四日为假”,到了代宗大历年间,则规定“寒食通清明,休假五日”。德宗贞元六年又将假期增为七天,所谓“寒食清明宜准元日节,前后各给三日”。宋代基本沿袭了唐代的假日制度,据《岁时杂记》记载:“清明前二日为寒食节,前后各三日,凡假七日。”明清时期,清明没有了假期,但民间的节俗活动依然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