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泰安全媒体评论员 刘学鹏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下发《关于表彰2020-202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获奖者的决定》,我市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称号,这也是我市第14次(连续27年)获得此项殊荣。
血液是生命的源泉,是临床医疗救治中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正是有了众多无偿献血者的挺身而出,临床用血才有了充足的保证,为那些亟需输血救治的生命带来了曙光。无偿献血是救助生命的高尚行为,每一次献血都是为生命续航,每一个献血者都值得尊敬、推崇和学习。无偿献血是一项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
泰汶大地,爱心潮涌。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组织领导和有力推动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下,我市逐渐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采供血工作机制,无偿献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据统计,自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实施以来,截至2022年12月,我市共有95.2万人献血3.73亿毫升。在本次通报表彰中,我市3137人荣获2020-202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含终身荣誉奖197人、金奖539人、银奖683人、铜奖1718人),23人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11人荣获“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正是因为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以及一个个“热血英雄”的挺身而出,我市才会取得“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14连冠的骄人成绩。
无偿献血事业,需要人人参与;无偿献血者的精神,需要大力提倡;无偿献血者的权利,需要依法保护。
为规范献血、用血工作,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促进献血事业健康发展,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泰安市献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1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规定,献血者累计献血不满一千毫升的,五年内可以累积享受献血量五倍的免费用血;献血者累计献血一千毫升以上的,可以终身享受无限量的免费用血。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可以合计享受献血者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公民,本人终身享受无限量的免费用血;其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可以合计享受不超过一千毫升的免费用血……一条条措施,不仅规范了献血、用血工作,也温暖了无偿献血者的心灵,更提高了全市人民无偿献血参与率和积极性。
“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称号,是荣誉、激励,更是责任和担当。2023年,全市临床供血量预计达19至20吨。面对不断增长的临床用血需求,我们唯有以更高的目标和追求,深入推动《条例》各项措施落实落地,积极打造“热血泰安”品牌;大力宣传无偿献血惠民政策,不断强化献血组织动员,营造献血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千人口献血率和固定献血者比例,从根本上增强血液供应抗风险能力。
点滴热血显大爱,献血有我更精彩。相信,只要我们每个人都积极倡导和踊跃参与无偿献血事业,就一定能筑起生命的长城,标注城市文明的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