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人民法院推行“信易+”精准司法服务,通过守信激励+失信约束,努力让守信企业一路绿灯,让失信企业寸步难行。
强化守信激励。该院将企业涉诉案件化解情况纳入肥城市企业公共信用评价体系,对企业有效配合法院诉前、诉讼与执前和解阶段化解纠纷的,经法院推送在考评中予以加分。对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达到A+级、A级标准的守信企业,灵活采取保全、执行措施,原则上不冻结守信企业的基本账户和保证金等融资账户,对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守信企业,依法采取债转股、分期执行、执行和解等方式,减小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执行立案后,采取强制措施前,对主动履行完毕法律义务的守信企业,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帮助企业修复信用。
强化失信约束。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妨碍、抗拒、规避执行,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失信企业,该院及时向发改部门推送企业失信情形,使其信用等级直接降到最低档次。失信企业被申请保全财产的,及时采取保全措施,防止转移逃避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对涉案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依法采取限高、纳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综合采取搜查、财务审计等举措促其履行法定义务。存在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情形的,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对涉案企业或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等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强化协调联动。肥城市成立由法院、发改局、工商联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涉守信企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中研判,促进纠纷联动化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守信企业存在管理、经营问题的,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守信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涉企隐患排查,通过电话排查、上门排查、送法进企业等方式,及时梳理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帮助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风险防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