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2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李松)记者从市委政法委员会获悉,经过评选,全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先进群体表彰名单已向社会公布,24人获“全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5个群体(共11人)获“全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名单经过公示以及层层评选而形成,旨在鼓励先进、弘扬正气,倡导良好社会新风尚,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的积极性,推动见义勇为事业深入健康发展。
近年来,在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平安泰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过程中,全市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他们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危急关头,临危不惧,挺身而出,英勇顽强地同各种违法犯罪和自然灾害事故作斗争,忠实履行公民义务,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捍卫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彰显了无私无畏的献身精神和崇高的社会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