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2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董文一 通讯员 赵峰)“大爷,您买的这些药,按照咱县政策,能优惠18块8,直接在您交的钱里扣除了。”近日,在宁阳县大众药店八仙聚门店,收款员魏文文为前来买药的社区居民马大爷解释。
马大爷本次在店里购买退烧药、感冒冲剂等家庭常备防治新冠肺炎类药品,总计188元。按照宁阳县近日出台的防治新冠肺炎类药品政府补贴政策,政府补贴18.8元,在药店购药结算时现场折扣。
近来,宁阳县全面迅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新十条”,坚持人民至上,不断优化县域疫情防控措施,用真金白银保障群众用药。为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群众基本生活影响,宁阳县拿出300万元对全县所有居民购买防治新冠肺炎类药品总价款中200元(含)以内部分,给予10%的补贴,每人限购一次,凭身份证购买,用医保卡支付一样享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