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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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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区人民法院4项措施严打养老诈骗违法行为
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

 

本报12月13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刘明荟 通讯员 石兆慧)近期,泰山区人民法院采取4项措施,加大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力度,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不断走深、走实,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从重从速,加大刑事打击力度。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泰山区人民法院抽调资深刑事法官组建专班,坚持“快、准、稳”工作原则,建立养老诈骗案件审理绿色通道,加快立案、审判和案件移送进度,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从严、从速惩处犯罪。结合养老诈骗案件犯罪呈现特点,因案制宜制定审判方案,实行“一案一策一研判”,列出案件难点清单,厘清审判思路,压实责任链条,确保打击整治有力、有序、有效。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理涉老年人群体刑事案件5起,其中,养老诈骗案件3起,保持对涉养老诈骗犯罪高压严打态势,确保形成强大震慑力,遏制涉养老诈骗犯罪行为滋生蔓延。

协同合作,构建共同打击网络。泰山区人民法院对今年以来审理的民商事、刑事案件中涉及养老服务领域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摸底排查,认真做好对养老诈骗案件线索的分析研判,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对可能涉及专项行动的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就线索摸排及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查找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及时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6条,实现以案促治,努力打造全社会高度重视、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预防打击养老诈骗协作机制。

全面出击,加大追赃挽损力度。泰山区人民法院切实加强涉案财物处置和追赃挽损工作,特别是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及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实行案件提前介入、财产预先评估,全面查明涉案财物情况,加快财产处置,为后续涉案财物追缴处置、财产执行提供条件,做到应追尽追、应退尽退、应赔尽赔。同时,强化风险评估,特别是对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有针对性地做好矛盾化解维稳工作。被告人徐某、陈某等人以投资“银票宝”“龙佑赤壁”等项目为由,以支付高利息为诱饵致多名老年人财产受损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中,泰山区人民法院积极做好追赃预案,经过耐心细致的法庭教育和辨法析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引导涉案人员主动退赃。最终,被告人与被骗的老年人达成和解,追赃挽损数额达250余万元。

前延后伸,加强防诈法治宣传。泰山区人民法院坚持线上线下齐发力,将预防养老诈骗法治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始终。注重抓前端、治未病,全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空巢老人等易受骗群体作为重点对象,深入社区(村)、集贸市场等,通过放置防诈宣传展板、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方式,向老年人讲解销售保健品、投资养老项目等常见诈骗类型及识别技巧。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说法,编写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及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微博等媒介广泛进行防诈宣传。

■泰山区人民法院开展老年人防诈宣传活动。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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