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满足什么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目前,失业保险金已实现互联网申领,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或电子社保卡申领。
三、满足什么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
2021年、2022年新失业的失业人员,具体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期限最长为6个月。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跨年度重复申领。
目前,失业补助金已实现互联网申领,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或电子社保卡申领。
四、企业稳岗返还需满足什么条件?
今年稳岗返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
“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企业不宜返还失业保险费。
五、申领职工技能补贴需满足什么条件及如何申领?
(一)申领条件:
1.企业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可以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上查询到;
3.取得证书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需在证书批准日期12个月内提出申请;
4.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享受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同一职业(工种)享受高级别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二)申领渠道: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可持发证日期在12个月以内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向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失业保险金实际发放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2.申请人可登录“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个人网上服务——技能补贴申领功能办理;
3.通过手机“爱山东”App、“泰安人社”微信公众号技能补贴申领功能完善身份信息、证书信息办理;
4.对线上申领有困难的人员可持身份证到失业保险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