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0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刘明荟 通讯员 胡冰凝 贾宗洋)19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专题培训暨工作推进会精神,分析改革试点形势任务,研究制定推进落实措施,对推进改革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据悉,自审级职能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两级法院党组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对下指导,狠抓质效提升、优化资源配置,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进一步聚焦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的重点、难点,注重精准施策、提高改革效能。要在查明事实上狠下力气,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严格规范庭审程序,注重发挥庭前会议作用,强化依职权调查取证,研究制定事实查明指引,推动核心事实查明。要加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力度,做到应用尽用,简化庭审和诉讼文书制作,助力审判效率提高。要加强对下审判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各审判条线监督指导作用,加强上下沟通,强化业务交流,统一审判理念和裁判尺度。要加大提级管辖力度,健全特殊案件发现、识别和筛选机制,确保上提案件选得准、提得顺、审得精、效果好。要大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功能,真正实现诉前实质性化解纠纷。要优化审判权运行机制,压实院庭长监管职责,细化完善“四类案件”有效识别监管机制,加大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研究案件力度,落实类案检索制度,切实提高审判质量。要深化智慧法院成果应用,用好脑图系统和裁判文书生成平台,提高查明事实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说理的系统性、规范性,用足智能庭审、证据交换平台,加大网络庭审力度,规范数据卷宗,提高案件办理、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助力改革试点改到位、改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