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0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尹燕红 通讯员 杨华婷)近日,新泰市委编办聚焦“三个维度”,坚持全面监管、专项监管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持续深入推进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推动部门(单位)全面、高效、精准履职。
加强全面监管,拓宽监管“广度”。根据《关于印发“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28号)要求,按照《新泰市市级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办法(试行)》规定,新泰市委编办组织71个市级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依据“三定”规定、“三张清单”和所负责的省、泰安市及新泰市中心工作,梳理年度工作任务,逐项填报2022年度部门法定职责运行成效数据;明确“专员审核”,着重审核“三个十大”行动计划、市委常委会任务分工、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等内容,全面掌握部门(单位)主要职责落实情况,综合评价部门履职效果。
突出专项监管,挖掘监管“深度”。新泰市委编办围绕党委政府关注、重点履职等环节,开展专项监管。将职能运行监管工作和“新型工业化强市”战略相结合,会同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考核督导组,依据“三定”规定、“三张清单”,对承担重点中心工作的部门(单位)的工作推进进度、工作质量和完成成效等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提高分值权重占比,并采取定期调度、实地抽查等方法,对履职成效亮点突出的部门(单位)予以加分,对推诿扯皮、作用发挥不好的部门(单位)予以减分,确保相关部门(单位)依法依规、科学高效履职,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
探索日常监管,提升监管“厚度”。新泰市委编办围绕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把日常监管作为机关职能运行监管的重要环节。将“百企千人评科长”活动与职能运行监管工作相结合。聚焦与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35个重点工作部门(单位)、162个主要业务科室负责人,采取集中评议、服务对象评议、日常评议等多种评议方式,了解部门(单位)工作人员日常工作情况,将“百企千人评科长”的结果纳入法定职责运行评价体系,作为专项考核指标。全面了解部门(单位)日常整体运行和履职尽责等具体情况,确保职能运行监管工作更加精准化、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