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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获批第五批国家 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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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获批第五批国家 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

 

本报9月20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李松 刘明荟)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第五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名单》,泰安市被确定为第五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重要抓手,是惠及泰安市民的民生大事。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立足市食药安办职能,以“食安泰安”创建为抓手,持续深化监管,创新性开展工作,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我市获评省级食品安全市,实现省级食品安全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全覆盖。

思想高度决定创建力度。我市始终坚持高位推动,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委和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以及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体系,成立市食药安委,设立专项协作小组,建立高效运行、明责尽责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强化过程监管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我市加强农林、畜禽产品、粮食质量安全等源头监管,实施农产品合格证主体847家,创建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98个。一体推进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全过程监管,落实主体责任。创建“食安山东”“食安泰安”放心食品生产基地2个、食品生产示范企业49家、食品流通示范单位305家、餐饮示范街15条、餐饮示范单位73家。

创新智慧监管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支撑。我市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完善农产品追溯链条;全面应用“山东食链”,全市7万余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实现了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查询;建立获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推行食品安全“红黑榜”公示制度,实行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提高了监管靶向性。

强化执法联动,推进社会共治。我市深化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持续推进11项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严查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创新性成立全国首家学龄前儿童“宝妈食品安全协管团”,将幼儿园食堂从学校管理和部门监管扩展到社会公众监督;实施“网格食品安全工程”,将食品安全纳入全市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立食品安全网格11083个,配备网格员1109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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