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1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董文一 实习生 石雅萌)今天,《泰安市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立法协商座谈会召开,通报《泰安市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制定情况,首次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开展立法协商,推动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做好我市水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成丽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冰围绕立法协商工作讲话。
成丽指出,开展立法协商是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的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全市统战系统要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为契机,积极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为推进民主立法作出积极贡献。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要发挥人才资源优势,积极关注重要法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法规高效执行和修订完善建言献策,不断提高法治泰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