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8日讯(通讯员 马吉祥)新城街道深入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工作实际,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出“登、谈、研、调、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五步”工作法,有效化解了一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效果明显。
一登,即登记。在“便民服务中心”大厅设立专门的“劳动争议受理”服务窗口,开设咨询受理公开电话,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来访接待、来电受理和“全国劳动争议在线调解管理平台”的管理,并进行劳动争议受理登记,每天将3个渠道的登记情况汇总梳理、分类研判、逐一分析,实行引导分流,提出个性化、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供申请人选择,大大畅通了劳动人事争议受理服务渠道。
二谈,即座谈。登记后引导申请人到“群众接待厅”,让一个座,倒一杯水,平复一下情绪,以唠家常的方式详细了解其诉求、涉案基本情况。在申请人回避问题情况下,向被申请人核实案件情况,听取双方陈述,避免听信一面之词。
三研,即研判。根据涉案基本情况,针对涉及的法律事项需要研判的,与申请人一同到“法律服务室”,由专业法律服务者进行专业服务。对需要走法律程序的,提供法律援助;对申请人有调解意向的,提出书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书后,由专人向申请人、被申请人送达受理通知书。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根据工作实际,确定调解时间,向双方下达调解通知书,若双方均同意调解,按程序进入调解程序。
四调,即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室”,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协同各职能部门的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调解专家库”,专业化团队“对症下药”。在查清事实前提下,准确把握政策法律,在双方谅解基础上,注重方式方法,按程序进行调解,兼顾双方利益,实现和谐共赢。调解全程留痕记录,在协调一致情况下出具调解协议书,申请人、被申请人和调解员三方签字确认,立即执行。
五督,即督导。调解终结后,对调解协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全程督导落实,对群众提出的疑虑,做好相关的政策法律解释,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果转化率。
下一步,新城街道将继续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效,深入探索实践,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坚持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努力把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在基层,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