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鹏:
你自2022年6月2日至今未经请假批准,私自旷工,影响到正常工作,给公司造成损失,限你于2022年7月21日前,回公司上班。否则,公司将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规章制度,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特此通知。
泰安市益民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