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1日讯(通讯员 陈士功 刘斌 贾学澍)近期,新泰市财政局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的功能,做好中小企业相关政府采购文章,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增加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5%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货物和服务项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工程项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提高价格扣除优惠幅度。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按最高优惠幅度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公开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新泰市财政局要求,各单位年度末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统一、集中公开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完成情况。根据2021年该平台统计数据,新泰市政府采购2021年度货物类项目中小企业采购额占比为91.44%,工程项目中小企业采购额占比为88.24%,服务项目中小企业采购额占比为8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