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7日讯(通讯员 葛业锋)近日,一场线上开展的公开听证正在进行,岱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部协助第二检察部办案人员,邀请人民监督员采用“无接触式”线上公开听证的方式,依法对一起拟不起诉涉民企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为保证阳光行使检察权,使人民监督员有效监督司法活动,岱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部协助办案部门向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抽选人民监督员,与选定的人民监督员联络对接后,该院办案部门采用“无接触式”线上视频技术组织犯罪嫌疑人、辩护人、侦查机关、值班律师、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使司法办案在有效监督下如期开展。
该案涉案单位系泰安市某工贸有限公司,从事钢材贸易。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向岱岳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秉承坚持平等保护、公正高效、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办案理念,充分考虑企业生存发展状况,严格证据审查,全面细致地梳理了全案卷宗材料,从实体上补充证据、认定事实,在程序上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并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会商该案,上报请示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最终,拟对该工贸公司作出不起诉决定。
承办人检察官审查完毕后,提请启动3名人民监督员参与该案不起诉公开听证。在公开听证活动中,3名人民监督员全面了解了案件事实和全案证据,并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岱岳区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此次监督活动开展得扎实有力,对涉案企业来说也很及时,案件办理不仅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线上的听证也让我们充分了解了案件办理经过,不起诉的原因,让我们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的责任和担当。”参加公开听证的人民监督员高度认可了本次线上听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