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7日讯(通讯员 葛业锋)为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再上新台阶,近日,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与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二科召开工作座谈会。 会上,市人民检察院向市司法局送达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通报》,双方共同回顾去年主要工作,分析了人民监督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确定了解决措施,对今年工作方向和重点达成了共识。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加强自身监督的重要举措,是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重要途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自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以来,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工作各项要求,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和检察工作通报会等司法活动,使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成为常态,切实把“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落到实处,推动检察公信力获得显著提升。 去年,我市检察机关共邀请人民监督员376人次,监督检察办案活动189件次,邀请人民监督员人数和监督活动数量分别为2020年的1.9倍和1.8倍。其中248名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办案活动提出意见建议297条。 下一步,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丰富监督内容,广泛邀请人民监督员走进检察机关监督检察办案活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落地落实,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推动检察工作更加规范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