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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保障网购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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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人民法院快立、快审、快执
切实保障网购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报3月16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刘明荟 通讯员 徐倩)为切实保护网购消费者合法权益,宁阳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四项工作措施,妥善解决网络购物纠纷,护航网购消费者合法权益。去年以来,受理网络购物相关案件23件,结案23起,结案率100%,为网购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万余元。

狠抓相关法律法规业务学习。该院依托集中学习活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定期开展研讨活动,结合审判实践对公益诉讼、格式条款、网络购物等有关问题的司法处理形成初步意见,提前做好网络消费诉讼的应对。

快速办理网络消费维权案件。该院对符合立案起诉条件的当即立案。对因不符合管辖规定而不具备立案条件的,向其告知,并帮助消费者就近维权。案件转入审判庭后,优先进行案件调查,及时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确保审判结果能够落到实处。在案件审理中引入“释明+调解优先”机制,充分行使释明权,指引消费者固定网络交易订单、聊天记录、付款网页截图等相关证据,确保案件能够快审、快结,将调解贯穿审理全过程,在对于争议不大的维权案件,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就地化解矛盾;针对消费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权利义务关系简单明了的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对所有涉网购消费者权益案件一律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尽可能减轻当事人诉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去年,该院调解及调解后准予撤诉结案的有16件,占比约69.6%。以速裁程序审结案件7件,有力推动了办案提速。

加大对网购消费维权引导力度。该院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院开放日等节点,组织干警走上街头进行普法宣传,向群众宣传维护网购消费者权益的常用法律知识,深入超市、商场,向过往群众及商户讲解并提供法律咨询;借助新媒体平台,发布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提升网购消费者依法维权能力。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配合。该院针对网购消费者维权涉及的三包、维修等方面问题,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开展行政调解、消协调解、人民调解等,加大消费维权纠纷的调解力度。对消费者协会需要法院提供法律帮助或指导的,及时派员参与,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向相关部门、商家、企业提出司法建议,促使其树立诚信意识、质量意识,从源头上减少网购消费者权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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