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5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孙文志)有一种担当,叫“我是警察”。4日凌晨,生死瞬间,民警一把抱住一名欲轻生跳湖的女子,挽救了其宝贵的生命。
4日晚23时18分,市公安局岱岳分局粥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一名女子想要跳湖轻生。接到群众报案后,粥店派出所出警组孙宁、刘伟、李相琦3人立即赶往现场。到达湖边大桥后,在距离桥南头100米处桥东位置,民警发现一名20岁左右的女子手抓栏杆站在大桥护栏外,情绪激动,十分危险,旁边两名市民正在安抚女子的情绪。
“你先别哭。”“别激动,有什么事和我们说。”民警通过各种方式安抚女子,并以递衣服的名义向其靠近。劝说中,女子突然心情激动,将外套丢在地上转身要跳桥。生死瞬间,民警翻越护栏,一把将该女子抱住,另外两名民警迅速跟上,合力将其拉回安全地带。
随后,民警联系该女子家属将其安全接回。事后,该女子家属给民警发送短信表示感谢,短信中写道,“通过这件事,从你们身上,我感受到了人性的温暖,体会到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真正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