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王玉)2月28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的企业登记注册业务系统应用视频培训,此次培训对贯彻落实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进行了部署,对新版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省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系统的功能调整进行了重点讲解。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按照该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进行优化升级的新版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及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系统,于3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是我国制定出台的第一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为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创业创新、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法制保障。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以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参加此次培训的有全市市、县两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具有登记职能的市场监管局市场主体登记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含帮办代办人员、技术人员)及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从事市场主体登记的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