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一)坚持思想政治引领,“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坚定政治方向。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夯实“两个维护”思想根基。强化政治监督。牢牢把握“国之大者”,聚焦“两个维护”,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深化专项监督。深入开展粮食购销、开发区建设、停车管理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人防系统、供销系统腐败治理,在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专项清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问题整改、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和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中加强监督执纪执法。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追责问责,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加强换届风气监督。
(二)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标本兼治综合效能日益彰显。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大审查调查工作力度。全市处置问题线索15617件,立案832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804人,留置(双规)154人,移送检察机关147人,挽回经济损失4.5亿余元;86人主动投案,135人主动交代问题。深化以案促改。针对重点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剖析背后党的领导虚化弱化、管党治党宽松软、权力监督制约缺失、制度建设滞后等突出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881份,督促相关地区和主责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范廉政风险。强化教育引导。创新廉洁教育思路理念、载体渠道,拍摄警示教育片,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深化“廉洁泰安”建设,营造崇廉倡廉浓厚氛围。
(三)坚持激励约束并重,作风建设成效不断巩固发展。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讲政治的高度全面检视、精准施治。建立“直通车”机制,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全市查处问题1565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41人。狠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建立联动察访机制,全市查处问题732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89人。督促开展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专项治理,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激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为62名干部容错纠错、为78名干部澄清正名,跟踪回访受处分人员735人。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
(四)坚持人民至上理念,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护航脱贫攻坚。连续四年开展专项治理,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494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78人。开展脱贫过渡期专项监督,筛选21个重点村(社区)开展提级监督试点。整治突出问题。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停车管理等重点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市查处问题3968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65人。常态“惩腐打伞”。强化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开展“伞网清除”行动,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51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5人。紧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立案查处政法干警25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5人,主动投案34人。
(五)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全面从严治党利剑作用充分发挥。实现高质量全覆盖。十一届市委组织开展10轮巡察,实现对91个党组织巡察全覆盖。推动巡察向村(社区)延伸,发现问题线索3082件,立案67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85人。做好“后半篇文章”。制定《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暂行办法》《市级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暂行办法》,压实整改责任。深化成果运用,市县巡察提交专题报告50份,围绕9大类28项共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270余条。构建上下联动格局。开展扶贫领域、供销系统、停车管理、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公安、法院系统提级交叉巡察。完善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协作联动。
(六)坚持“两个责任”贯通落实,监督治理效能有力提升。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制定《各级纪(工)委进一步协助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措施》,出台《关于提示县级党(工)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办法(试行)》,改进述责述廉、廉政谈话,问责党组织654个、党员干部1692人。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出台《加强日常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制定加强党政正职日常监督24条措施,市纪委监委机关出具党风廉政意见7144人次。开展信访积案、重复举报化解行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收信访举报17442件次,检举控告12318件次。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市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0359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占87.9%,较好发挥教育警醒、惩戒挽救、纪律监督作用。
(七)坚持统筹推进改革,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更加深入。稳步推进“三项改革”。圆满完成市县监委组建挂牌,稳步推进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分类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市属金融企业、市属高职高专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依法有序推进市县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擦亮派驻监督“探头”。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优化派驻监督工作机制,实行“驻点办公、综合监督”。强化“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全市派驻机构立案46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18人。跟进健全制度机制。完善市管干部谈话函询、派驻机构问题线索办理等工作规程,实施“铁案工程”,完善与公安机关协作机制,与执法、司法机关会商机制。在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率先实施涉案财物委托专业第三方保管。健全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机制。
(八)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锤炼政治品格。市纪委常委会带头强化自身建设,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配齐配强专职党建工作力量,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丰富主题党日活动,锤炼坚强党性。提升能力素质。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年轻干部“四维赋能”培养工程,全面提升做思想政治工作、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进以案促改促治、审查调查安全能力。强化监督约束。制定市纪委监委机关审查调查“十严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编印《年轻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录》。开展系统内专项检查,严防“灯下黑”。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清醒认识到,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仍存在差距:同级监督、“一把手”监督针对性、有效性需要增强,“四风”问题禁而不绝,“三不”一体推进不够系统协调,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斗争精神、纪律作风需进一步提升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五年来的工作体会
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归根结底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定向,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在于省纪委监委和市委有力领导,在于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团结拼搏、共同奋斗,在于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广泛参与,在于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辛勤工作。五年来,我们坚持学思践悟、探索创新,进一步深化了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认识。必须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必须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必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必须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必须永葆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
三、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圆满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加快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进程,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总体目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全面开创泰安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落地见效。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做深做实政治监督。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摆在突出位置,全力保障泰安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聚焦实施新型工业化强市战略、加快文化旅游深度融合、提升泰城现代化水平、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等省委、市委重点工作安排,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落地。突出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涵养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二)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治理“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阳奉阴违的“两面人”。紧盯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投融资平台、招投标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持续惩治金融、国企、政法、粮食购销等领域腐败问题。严格财经纪律,促进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从严从实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有力防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及涉外行为违纪违法产生的风险问题。探索实施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深化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加强源头防逃管控。统筹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和留置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健全案件质量保障体系,实现对监督执纪执法全流程质量管控。完善“三不”一体推进制度机制、实践载体,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以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彰显治理腐败效能。
(三)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查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的乱作为问题,以及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用好“直通车”机制,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深入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加大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关爱回访、查处诬告陷害工作力度。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证照分离”改革、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强信用泰安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强对全市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新风正气护航新征程。
(四)坚定不移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紧盯“四个不摘”政策落实,扎实开展5年过渡期专项监督,防范化解各类返贫致贫风险。围绕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开展乡村建设行动,严肃查处重要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中的贪污侵占、雁过拔毛、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加强对各项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健全“惩腐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强化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的监督约束,深化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畅通群众信访诉求渠道,提升首办结服率和群众满意度,持续深入治理重复举报。
(五)坚定不移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增强市县巡察权威性、震慑力、推动力。把监督着力点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党中央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共同富裕等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守牢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生命线,实现推动整改、促进发展目标。发现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健全巡察整改责任机制、督促机制、评估机制,实现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坚持市县巡察一体谋划部署,完善上下联动格局,推动巡察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科学编制十二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
(六)坚定不移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体推进“三项改革”、统筹衔接“四项监督”、协调促进“四责协同”,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发挥党内监督政治引领作用,强化纪委监委监督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进一步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落实市、县同级监督联系点制度,积极探索加强同级监督的有效办法。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推动监督体系与治理体系有效对接,促进监督更好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建设。深化“四种形态”运用机制,精准规范适用每一种形态。
(七)坚定不移狠抓自身建设,着力打造适应新征程新要求的纪检监察铁军。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加强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开展“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活动。全面加强能力建设。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关心关怀关爱力度。完善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行为。
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擘画了全市未来五年发展的壮丽图景,前进方向已经明确,奋斗号角已经吹响。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鼓足斗志,登高望远、奋力争先,一刻不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全面开创泰安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