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01版)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实施办法》,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48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6人。
铁纪护航脱贫攻坚。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连续4年开展专项治理,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494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78人。开展脱贫过渡期专项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对村级公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筛选21个重点村(社区)开展提级监督试点。
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开展信访积案、重复举报化解行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收信访举报17442件次,检举控告12318件次。坚持“小切口、深分析”“一领域一专项”,持续纠治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保、停车管理等重点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精准有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市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3968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65人。
常态化“惩腐打伞”。坚持“一案三查”,开展“伞网清除”行动,深挖彻查一批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全市查处涉腐涉伞问题251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5人。
■推进监督“全覆盖”,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拓展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有效性,是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的内在需要。
5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适应改革形势,一体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将制度优势充分转化为治理效能。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于2018年全面完成组建,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共设立派驻纪检监察组61家。优化派驻监督工作机制,实行“驻点办公、综合监督”,发挥监督“前哨尖兵”作用。全市派驻机构立案46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18人。
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至关重要。市纪委常委会带头坚持思想政治引领,强化自身建设,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年轻干部“四维赋能”培养工程,深化全员培训,注重实战历练,强化跟班学习。加强监督约束,制定审查调查“十严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开展系统内专项检查,督促整改问题114个。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问责失职失责人员,严防“灯下黑”。
激浊扬清鼓正气,清风扬帆显担当。蓝图已经绘就,奋进正当其时,新时代赋予新任务,在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征程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全面开创泰安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