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1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董文一)为使档案资源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等规定,市档案馆决定对本馆1992—1996年馆藏103个全宗共45751件经过鉴定的档案向社会开放。
凡我国公民、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持合法有效证件(身份证、市民卡、工作证、学生证、介绍信等)办理查档手续,可查阅利用开放档案。外国组织和个人持合法有效证件及有关部门介绍信经本馆同意后,可查阅利用本馆开放档案。